202家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
2016~2018年度服务协议
本报讯 (记者陈晓洁 通讯员医保宣)近日,区医保办在区委党校召开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2016~2018年度服务协议暨工作总结会议,全区202家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医保办通报了我区2012~2014年度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履行服务协议工作情况。3年来,我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不断增长,从2011年底的54.6万增长到2015年的60万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从2011年底的82家增长到2015年的202家。区医保办对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建立了定点零售药店分片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药店巡查和现场指导,3年来共巡查定点零售药店320余家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800多人次。完成了区内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区改造工作。
会上,202家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向区医保办提交签订的《2016~2018年度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为了提高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履行服务协议的积极性,2016~2018年度版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增加了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条款,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金额,将预留一定比例作为质量保证金,暂时托管在市医保局指定银行的银行专用清算账户。如果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涉及的款项由医保经办机构通知指定银行从定点零售药店的质量保证金中抵扣。下一阶段,区医保办将加强对药店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和做好药店信息系统建设。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202家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联网监管系统安装和调试及联网接入。此外,目前,正在试点运行的医保POS机定位系统,也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