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3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其中《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药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2项申请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成功立项。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为修订标准。标准规定了医药物流涉及的温控仓库、冷藏(冻)柜、阴凉箱、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适用于医药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温控仓库、冷藏(冻)柜、阴凉箱、温控车辆、冷藏箱、保温箱及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等活动。
《药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国家标准为制定标准。标准规定了冷链药品在物流环节的追溯管理基本要求,追溯体系、温度信息采集、追溯信息管理和实施追溯要求,适用于药品冷链物流中存储、运输、装卸搬运各环节的追溯管理。
为顺利开展上述2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经研究决定,将组成标准起草小组,面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征集2项国标起草单位。起草单位需按照标准起草计划完成相关标准工作,主要工作为标准调研、起草、讨论、审查、报批等。
确定参加的企业需推荐一名起草人参加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求企业技术实力强,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各项工作,能够对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起草人熟悉企业业务流程及技术,熟悉国家标准的编写等。
意向参加《标准》编写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联系秘书处人员,获取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以便尽快开展工作。
联系人:常洋洋
手 机:18610639524
邮 箱:service@cpl.org.cn
附件下载
附件1:《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附件2:《药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