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6月14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印发了<《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托盘》等八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药品冷链物流服务》团体标准被正式批准立项,项目编号:2022-TB-013。该标准规定了药品冷链物流服务“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适用于运输型药品冷链物流、仓储型药品冷链物流、综合型药品冷链物流服务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见附件1)。
为顺利开展上述标准的制定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征集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等单位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参与该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与企业类型
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物流企业、设施设备企业、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
二、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能提供验证标准数据及试验方法的条件和场所。
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加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起草单位承担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标准起草相关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参与原则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应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联系方式
为尽快开展工作,请有意愿参加《标准》编写的单位,于 2022年7月15日前联系秘书处人员,获取起草单位申请表报名参加。同时此团体标准正在开展调研,请相关企业点击链接
(https://www.wjx.cn/vm/hRkS4bi.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见附件3),积极反馈相关意见,共同完善标准内容,感谢支持!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
联 系 人:常洋、王晓晓、刘洋
联系电话:18610639524、15911188972、18401600052
邮 箱:standard@cpl.org.cn
附件:1.《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药品冷链物流服务》团体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2. 起草单位申请表
3. 标准内容调研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