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335-2013《药品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7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药品物流服务的基本要求,仓储、运输、配送、装卸搬运、货物交接、信息服务等作业要求,以及风险控制、投诉处理、物流服务质量的主要评价指标。适用于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药品物流服务。随着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规的实施,以及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取消,标准已出现和GSP不协调的条款,因此决定启动该标准的修订工作。经历审批、网上公示等阶段,于2021年10月13日列入国标委《2021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第三批)(国标委发〔2021〕28号)文件,项目编号为:20214071-T-469(计划明细详见附件1)。为顺利开展上述标准的修订工作,经研究决定,将邀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物流企业、设施设备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等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单位需按照标准起草计划完成相关标准工作,主要工作为标准调研、起草、讨论、审查、报批等。确定参加的企业需推荐一名起草人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要求企业技术实力强,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各项工作,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起草人熟悉企业业务流程及技术,熟悉国家标准的制定等。起草小组的单位及起草人将最终在国标委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前言中体现。标准发布后,将免费获取所参与制订的正式标准,标准制修订后,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参加《标准》编写的单位,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填写起草单位申请表报名参加,以便尽快开展工作。申请表获取请联系秘书处人员。
联系人:常洋洋,刘洋
手 机:18610639524,184016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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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关于征集《药品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