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全文共八个部分28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
“1” 是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 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
“2” 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01《意见》明确“两个五年”改革目标
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
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02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引领作用
此次《意见》明确指出:医药服务供给关系人民健康和医疗保障功能的实现。要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03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1)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2)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
(3)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04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1)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全国交易价格信息共享机制。
(2)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
(3)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4)建立医药价格信息、产业发展指数监测与披露机制,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分会观点
(1)《意见》对“十四五”期间医保制度改革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确立“十四五”期间医保制度改革总体方向和改革重点。
(2)2019年以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现重大突破,地方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两轮药品集采只是改革前奏,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将持续成为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将成为未来几年的医药改革重点。
(3)对医药供应链而言,未来几年不管是药品还是医疗器械,都将会进行前所未有的行业“大洗牌”,激烈的市场分割战在所难免,行业“小、散、乱”的局面也将一去不复返。从“两票制”以来,传统业务已不再是市场增量,在政策接二连三的冲击下,供应链企业必须创新服务模式,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核心竞争力。
(4)在集采背景下,医药物流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预判,合理布置仓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为未来发展业务做好充分的准备。
(5)在药品、耗材价格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降本增效仍将是未来医药物流的核心。正所谓有压力才有动力,降本增效必然会倒逼行业在智能化、信息化、协同、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突破。
根据《意见》全文,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