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牵头起草的《体外诊断试剂温控物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已列入国家发改委《2018年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发改办经贸[2018]813号)文件,项目编号为:303-2018-002。计划明细详见附件1。该标准规定了体外诊断试剂物流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存、在库检查、发货、运输、温度监测和控制、设施设备、人员与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采用专用设施设备,使体外诊断试剂在生产、经营与使用过程中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为顺利开展上述标准的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将邀请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设施设备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等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单位要按照标准起草计划完成相关标准工作,主要工作为标准的调研、起草、讨论、审查、报批等。
确定参加的企业需推荐一名起草人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要求企业技术实力强,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各项工作,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起草人熟悉企业业务流程及技术,熟悉企业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等。起草小组的单位及起草人将最终在发改委批准发布的行业标准前言中体现。标准发布后,将免费获取所参与制订的正式标准,标准制修订后,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参加《标准》编写的单位,请于2018年8月30日前报名参加,以便尽快开展工作。
联系人:王晓晓,刘洋
手 机:15911188972,18401600052
传 真:010-68189989
邮 箱:standard@cpl.org.cn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