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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第九批试点企业、第六批达标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1/9         

各医药冷链相关企业:

    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自2014年成立以来,为了积极响应政府相关部门的号召,不断推进《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目前,该标准已开展八批试点企业,五批达标企业评选的工作,共计309家试点企业,82家达标企业入选。

 

    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该标准第九批试点企业、第六批达标企业评选的工作,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一、试点企业申报:

(一)申报企业类型:

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流通企业、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类型符合我国医药冷链产业导向;

3、自愿参加标准试点工作;

4、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必须有半年以上医药冷链业务;

(三)申报方式:

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将申报书以及申报书中的附件材料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秘书处。

 (四)申报时间:

截止到2018年3月21日

 

二、达标企业申报:

(一)申报企业类型:

《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标试点企业

(二)申报条件:

1、《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标试点企业。

2、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会员单位。

3、参加过《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标试点企业培训。

4、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方式:

1、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将申报书以及申报书中的附件材料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秘书处。

2、秘书处初审。秘书处对收到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进行初审。

3、现场评审。对于初审通过的企业,评审专家组(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医药工业、商业企业相关质量负责人员构成)将对物流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通过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审核(其中已通过GSP或第三方物流经营资质的企业根据材料情况可省略现场评审环节)。

4、审定。对于现场评审通过的企业,秘书处将名单提交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进行最终确认。

(四)申报时间:

物流企业:截止到2018年3月14日

生产流通企业:截止到2018年3月21日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晓

电  话:15911188972  010-51607756

传  真:010-68189989

邮  箱:wangxiaoxiao@cpl.org.cn

 

附件1:第九批《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附件2:第六批《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达标企业申报材料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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