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减负新政之后,北京市率先为医疗器械企业减负了。而且,不仅仅是不再征收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连第二类国产医械产品的延续注册费也不收了。
3月15日,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药监部门的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被包括在内。
3月30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停征、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停征食品
药品监管部门检验费(124003),包括药品检验费(124003001)和
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124003002)。
北京市在贯彻落实国家减负新政上,没有丝毫拖沓之举。
与此同时,《公告》明确,北京市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减免部分
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其中,涉及医疗器械的是,对由市药监局负责审批的第二类国产医疗器械产品延续注册事项,免收延续注册费。
北京市不仅认真落实国家减负新政,还额外给医疗器械
企业们送上了一个大福利。
去年6月,北京市药监局公布《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注册收费。
依据该收费文件,北京市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首次注册收费93900元,变更注册收费39300元,延续注册收费39000元。免费则仅限于两种情形:
1、属于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的,不收取变更注册费;
2、小微企业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免收首次注册费。
但是,北京市药监局最新出台的这个文件,把延续注册收费也给免掉了,一个产品就少交近4万呢。
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是国际通行做法。自药监总局在2015年5月出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政策以来,全国已经有17个省份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了,北京是其中一家。但是,这个响应速度并不能说快,已经过去快2年了,全国还有不少省份还是不收费呢。
这在某种程度上与企业面对的压力有关。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公开呼吁,行业企业普遍产品品种多,单个品种销量又小,每年产品注册费额外新增开销,挤占行业利润,明显加重了企业负担,也不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如今,北京市的这一免费新政开了个好头,不知其他已经出台收费标准的省份,以及将出台收费标准的省份,会否效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