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调整市区药品平价商店平价药品品规目录的通知》,对药品平价商店的平价药品品规目录进行调整。
市发改局表示,自2013年惠州启动药品平价商店建设以来,市区有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积极参加药品平价商店建设,严格执行药品平价商店有关管理规定,特别是在品种选定和执行让利价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此次为何要进行调整?市发改局称,由于市场变化,原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平价商店《第一批平价药品品规目录》部分药品在市场上已不畅销,甚至有的品种已停产。为了更好地发挥惠州药品平价商店的作用,经过深入调研并征求有关药品平价商店经营企业的意见,市发改局对原市物价局制定的《第一批平价药品品规目录》部分药品品规进行调整制定了《第二批平价药品品规目录》。
据介绍,《第二批平价药品品规目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市区各药品平价商店经营企业对照调整,经营平价药品品规不得少于300个,并严格执行药品平价商店有关药品价格让利等管理规定。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