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议价”一直是医药行业之痛,企业可谓是谈“二”色变,被议价的企业多以惨败告终。还记得几个月前宁波抗微生物药品的,那任性得一塌糊涂的降价风波,可谓风靡一时。
今年以来,浙江的药品采购工作也是忙得不亦乐乎。首先是浙江先后开展的两批药品集中采购,经历一系列价格梳理后,降价幅度之大,让人望而生畏。
还记得今年5月份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物价局拟定的《关于创新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吗?
根据征求意见稿,全省药品价格将由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成交确认”的原则,通过谈判产生。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可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鼓励省级以下公立医院以医联体、医疗集团等组成采购共同体,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参加药品采购的价格谈判。
其中所说的价格谈判,且怕也只能用“二次议价”来形容,宁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也就是说,对于“二次议价”,浙江早有“预谋”。
据透露,浙江省有的医院已经对部分品种开始了“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药品采购谈判,将根据不同产品拟定降幅,如果达不到降幅,就会被残酷地替代。而对于不可替代等其它品种,将会有一定的面议程序,替代不了,就动用专家连番轰炸。
有的医院将更是组织了本院销售前50位的中成药品种企业,开展药品成交确认实施方案谈判会。说是谈判,可是谈判过的企业都知道,有你们发声的机会吗?
无独有偶,有医院甚至直接向相关企业下发了《药品价格谈判通知书》,其具体内容是要求在浙江省药品交易采购平台最新采购价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下降相应幅度,库存产品也将按降价后价格结算。众所周知,平台采购价一般就是中标价,而直接要求在此基础上降价,不是刺裸裸的“二次议价”是什么?
有专家表示,现在各省各自为阵,在执行过程中二次议价意味着招标采购制度一定程度上被架空,未来可以预见“二次议价”将成为业界新常态。二次议价”使药企的负担更加沉重,在目前企业利润不断下滑的情况下,企业的运营成本必定会增加,无疑令企业的生存更加举步维艰。
“二次议价”当初提出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取消强制招标。但是,现在强制的招标仍然健在,却给企业多下了一道“二次议价”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