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新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著作权和版权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还有一些网站召集网友对新版药典“找茬”和“挑错”,纷纷在医药行业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张伟。张伟表示,药典不是完美的,希望业界本着科学的态度,都来给药典“找茬”、“挑错”,帮助药典制修订得不断进步和完善。
药典在不断“找茬”中进步和完善
记者:近来网上对新版药典的关注度很高,有很多讨论,特别是有一些负面议论,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些观点?
张伟:网络上对新版药典的各种讨论我们都注意到了。首先,这种热烈的反响说明了社会各界对新版药典的关注和关心,更说明了业界对药品标准和药品质量的重视程度超乎以往。关于网上对药典的各种讨论,药典委的态度是开放的、欢迎的和包容的。因为药典制修订本身就是在产业界的支持和帮助下开展并完成的,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呵护,所以我们衷心希望能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药典的制修订工作中来,全社会都来参与药典的制修订工作,这和国家提出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国家标准改革思路是完全一致的,也是今后药典制修订机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药典委鼓励大家对药典和药品标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也欢迎大家本着善意的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另外,我最近关注到网上有个“给2015年版药典找茬”的讨论。据介绍,是一个叫做“药方菁华”平台发起的,我觉得很好。其中的一句话“药典不是完美的”说得很有道理。药典的确不是完美的,每一版药典都会留下遗憾,这也是药典为什么要不断修订、更正和更新的原因。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和大家一起来审视一下药典制修订的工作程序,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项制修订项目都要经历起草、复核,专业委员会审核,征求意见、公示等过程,并且在过程中还要有各种反复,这些程序与国际上主流药典的制修订程序基本是一致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做到科学,准确。药典中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字斟句酌的,尽可能避免歧义。即便如此,我想也只是主观上努力在追求完美。那么,如何尽可能接近完美,就需要大家来不断地“找茬”和“挑错”,只有在不断地“找茬”中,药典才能越来越趋于完美。
再有,药典不能孤芳自赏,我们很希望能够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可以回去检索一下以前的一些杂志发表过的文章,很多都是对当时的药典进行评论和提出不同意见的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但现在这样的文章少了,几乎看不到了。这不是好的现象,更不是科学的学术风气。我们也正在考虑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利用新媒体的形式开设药品标准论坛,为政府、业界和专家之间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业界都来给药典“找茬”,药典只有在不断地“找茬”中才能进步和完善。当然,我也希望“找茬”一定是本着科学的态度,并开展科学公正的讨论;更希望“找茬”不要等到药典出版之后,最好是在征求意见和公示阶段就来“找茬”。
新版药典网络版正在制作中
记者:最近网上热议药典电子版的事情,不知您是否有关注,您的观点是什么?
张伟:首先,我很理解大家对药典电子版的渴望。毕竟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互联网+”的时代。药典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已在去年把2010版药典的电子简版上网了,目前正积极组织力量制作2015年版药典的网络版。此外,根据中药标准国际协调工作的需求,我们还组织开发了《数字化中药材标准》,近期将发行。2015年版药典的网络版本不是简单的图像,而是结构化了的电子版本,相信会对大家更有帮助。药典委在这方面工作跟进不够,缺少基础性工作,要从头做起,工作量很大,特别是还需要解决很多技术问题,请大家给我们时间把这件事情做好。
记者:现在网络电子技术不是已经很成熟了吗?
张伟:不是网络电子技术问题,是结构化方面的问题。
世界主流药典基本都是有偿提供
记者:这几天网上对复制药典吵得沸沸扬扬,对于药典的著作权问题,您怎么看?
张伟:对于著作权问题,我注意到其实法律界也是有争议的,另外,我们国家和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标准管理体系不同。我不是法律专家,不便在这里发表意见。但是我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在法律框架下,本着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原则妥善予以解决。另外,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个是世界上的主流药典,包括政府或者非营利机构编制的药典,基本上都是有偿提供的,包括药典的印刷版和电子版,以及药典规定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再者,药典委目前还是一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大部分来源于药典的出版发行,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现有的既定状况下,药典委也在尝试做一些改变,希望通过为药典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以减少对药典发行的依赖。总之,在药典出版发行的问题上,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并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宣传培训工作欢迎社会监督
记者:说到经费问题,有些人在谈论药典委利用2015年版药典的宣传大捞了一笔,这种说法,您能给大家一个交代吗?此外,有没有可能存在网上传言的利益输送呢?
张伟:很高兴你能问这个问题,这正好给了我一个说明的机会。
第一个问题,药典委是按照职能所赋开展药典宣贯培训工作,并照章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所有参与宣传培训的药典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拿取讲课费,这是我们提出的非常明确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也是这样做的。另外,相信有办会经验或参加过2015年版药典宣传和培训的人都不难比较出,我们药典宣贯培训的收费标准并不高。
第二个问题,我想讲三点。第一,目前全国上下面临全面反腐的高压态势,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下,相信对每一个想搞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的人都是一种无形的震慑,使之不敢为、不敢腐。第二,药典委针对2015年版药典的宣传与培训从一开始就加强廉政教育和执纪监督,明确授权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并可不经通知随时抽查,必要时可请总局相关部门一同进行监督检查。另外,凡该走政府采购的事项,一律按国家规定和要求执行。第三,表个态度,欢迎社会对我们的宣传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一点,药典标准关系到药品质量、关系到企业发展、关系到百姓用药安全有效。要按照制定“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开展药典制修订,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帮助。我们热忱欢迎并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并愿意通过更多的合作方式,服务业界和社会,促进药品标准公益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