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产业新闻 > 新广告法关于医药行业的八大看点

新广告法关于医药行业的八大看点

2015/9/6       生物探索网   

    新广告法则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农药、兽药、饲料、酒类、招商、教育培训等多种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作出了具体规范要求。

  新广告法对涉及医药方面做哪些重要修订?对各方法律责任做了哪些强化?小编就与您一起分享新广告法在医药方面的修订八大热点:
  【看点1】药品广告需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解读】为保证用药安全,保护患者权益,有必要对药品广告进一步严格规范。
  【看点2】保健食品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解读】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样,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且实践中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况较为严重,三审稿为此将保健食品广告准则单列一条,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
  【看点3】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解读】一些媒体以健康讲座、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设专门条款将有效防止无良商家“忽悠”消费者。
  【看点4】母乳代用品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解读】母乳是婴儿成长最自然、安全、完整的天然食物,母乳喂养应该鼓励和促进。
  【看点5】代言过虚假广告者或将有三年“禁期”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解读】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
  【看点6】违法发布广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吊销
  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解读】事实上,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对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作出过相关规定;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处罚力度,也显示出加强对医疗广告管理的决心。
  【看点7】部门合力治理违法广告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解读】治理违法广告需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除了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外,新闻出版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也需切实履行对媒体活动的监管职责。
  【看点8】互联网广告不能“一键关闭”将受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栏目最新
  • ·数据合规与数据资产:构建物流企业的数字化未来(上)丨乾坤研究
  • ·《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11月1日实时
  • ·全国首个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采开标:200个品种,平均降价50.77%
  • ·任刚:踔厉奋发迈向医药流通新时代
  • ·美团自营药店正式落地,最新布局来了
  • ·“十四五”大动作 | 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出炉
  •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出台,利好生物医药,发力四大重点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 ·国务院成立物流保障最高领导机构,严防因运输保障问题影响供应链产业链稳定运行
  • ·交通运输部:对在中高风险地区穿行或停留不超4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允许赋码“带星”
  • 推荐文章
  • ·API China
  • ·2018生物大分子药物论坛
  • ·2018医药物流中国行·河南站随行企业征集函
  • ·2016国际医药供应链峰会在海口盛大举行!
  • ·第三届中国医药物流行业年会在海口盛大举行!
  • ·走进校园| 医药物流大讲堂圆满举行
  • ·Aramex和新桥制药公司成为合作伙
  • ·秦玉鸣会见RX360国际医药供应链联盟CEO Mark Paxton
  • ·全球67位医药供应链专家谈医药供应链的机遇与挑战——DSV市场监测
  • ·“聚力突破,开创新局”丨思齐第三届医疗市场年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