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一发布在网上尤其是微信平台后引起了大量转播、解读,因为这个意见对整个行业的运营变革将起到很大作用,换句话说,这是一个重度涉及民生的行业,它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民生问题!
虽然标题是“城市公立医院”,但这就包括了中国近80%的医院了,中国的综合型大医院80%都集中在城市,所以这个改革意见实际上就是:中国“医改”的“干货”啦。读懂它就读懂了中国医改的内涵,也读懂了行业的未来。
改革意见共分“九章30节”,涉及政府、医院、医生、患者、药品相关人士、医疗器械相关人士、医院后勤服务等很多方面。
由于笔者是从事医疗器械的,所以只站在医械的角度来解读,而且只解读涉及医疗器械的条款,其他公共章节或非医械的也不做解读。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欢迎轻拍。轻喷!
一、第二章第八节第1点“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这一点就开宗明义明确地指出了以后医院运营中成本控制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具体到医疗器械而言:一是控制采购成本,二是控制使用成本;以采购的角度讲,一是从数量上控制,够用就行,不能乱增加。二是从金额上讲只要功能符合临床要求,尽量买便宜的,这一点未来对国产医疗器械意义重大;三是从采购形式上,可能会较大范围地招标来实现,也就是讲公立医院买设备耗材不可以自主采购了,要以市或省为单位招标的。
这一点在后面章节有明确说法,另外是传闻卫计委和相关招标公司正在开发国家级医疗器械供需平台。一旦落地,医疗设备过去一个产品全国N个价会变成一个价,对那些不是生产型企业而是靠所谓“代理销售“的企业来讲,应该提前想想出路啦!从控制使用成本来讲,过去医院中大型设备每年昂贵的维修保修费用,甚至质检部门的“计量检测费”,都要调整了。
一是医院在采购中会加大对使用保修费用的要求,要么免费延长质保期,要么采购合同会注明维保的费用比例;或者原厂推出更多的物联网设备,以提高远程服务能力。
二是医院重新规划现有的设备维保方案,一种可能减少对中型设备买保数量,小型设备根本不买;二种可能打包和供应商谈判,以团购形式买保。
三是把整个医院设备维保外包,外包商再进行分割。
四种是医院自己把设备分割成几块不同档次的设备,分别包给原厂或第三方服务商。
五种是医院除了特大型设备,所有设备都不买保,就是有故障时找原厂或第三方服务商来谈判。因此,质优价廉的服务商迎来春天啦!同时,社会化“检测公司”该披挂上阵了!
二、第八节第2点是“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关于这一点,可能大家理解不一样,因为医院的后勤范围很大,包含:保安、保洁、园艺、护工、车辆管理、食堂、房屋维护、水电等等许多,这些方面目前大部分医院都已经或正在社会化了,那么还有哪些可以“社会化”呢?
我考虑到了“医疗设备维护保养”这一板块,关于这一点,医械行业的人士过去有所讨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这个观点,本人分析“医疗设备维修保养”社会化的可能性偏大,如果真是这样,会对医院设备科的人形成冲击,对社会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是利好消息。
三、第三章第10节: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呵呵,这个“意见”完全可以理解为操作细则,规定如此之细!这一节的“卫生材料”就是医疗器械的范围呀,明确规定不准多用啊!相关公司要进行重组了,该卖的就早点卖掉吧!
四、第11节第2点“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
看到了吧!是省级集中不是医院集中,所以像过去一样背着包找院长没用啦,而且是公开交易,不是公开信息!网上交易一般是厂家进行了,其余的没机会了!呵呵,我听到有人在喊啦:“臣妾做不到啊!”
五、第12节,“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看到了吧,不仅是医用耗材,还有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这一规定势必导致大型设备降价或买国产便宜的,还有使用维护要挑便宜的,而且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以控制单次成本。
六、第四章第14节第2点“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
到2015年底,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了30%。各位医疗器械公司的老板,如果你读不懂这段话,说明你的语文成绩不咋地呀!
说白点就是以后看病,很多病从检查、治疗,康复都有规定套路了,要按套路出牌;还有就是某些病种经费是大包干价格,不是一个医院或一个大夫一个价格了!
这个的结果就是某一个“按病种付费”的病,做多少检查、做多少治疗、用了多少药,用了多少耗材,都是一个价!
从总体看,这是个倒逼机制呀,同样的病,固定的价格,医生肯定减少检查、治疗,尽量少开药,少用器械卫生材料呀!因为收费是恒定的,减少支出,才能多收入奖金呀!
结论是医院会减少设备检查、治疗、少用卫生材料,如果所有医院都这样,对于医疗器械厂家来讲是不小的影响呐!
七、第五章第18节第2点“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
卖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的准备裁员啦!第六章第19节第1点“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这一点明确定位了公立医院要“姓公”,解决老百姓基本要求,是“广覆盖,保基本”的落脚点。公立医院以后对大型医用设备的购买速度会放缓的。
八、第20节“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未来公立医院数量会减少,其他社会资本医院会增加,但医院总量会增加。医疗器械的伙伴们,我们把眼光瞄准新增的群体吧,“性价比”是占有市场的利器,过去靠什么“学术会”、“出国培训”、“吃饭桑拿”的套路收起来吧!结论是需求总量不会减少,质优价廉的产品有前途。
九、第21节第3点“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这一下,检验科试剂会少用很多哩!第21节第4点“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以上两点的的结果是公立医院之间设备及结果会共享共用互认!
导致同城市内同类设备减少采购,另外一层意思会催生一些投资机构投资一些大型检查设备,包括医学检验、影像检查、基因测序等项目。未来可能出现很多这样的社会化机构,他们和医院合作,替医院做检查。煤老板们,快点看过来吧!
十、第八章“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这一章对医疗器械而言有三层意义:
一是对医械行业的信息查询、设备参数查询、招标交易、使用监管等会有国家级平台产生;对能够为在用设备或器械提供日常临时采购小商品、小配件、小维修或相关检测、租赁、认证等一系列日常服务的“移动应用平台——医械通APP”也是有非常大的好处滴!
二是对开发大型区域临床信息对接分析软件的公司是利好的;
三是对临床应用、后勤管理等各种小软件进行互联网化,特别是促进设备智能化、物联网化的软件公司非常地利好!
综上所述:《意见》对医械行业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从此后行业会逐步信息透明、价格合理、交易维保去掉若干中间环节,挤掉那些“南郭先生”,会迎来智能化物联网化设备的时代,变成一个真正高大上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