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同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预产半年多的正式文件终于下发,虽然从内容来看,与此前坊间流传的版本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该文件终究标志着药品价格管理政策逐渐走向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开端。
然而,尽管最高零售指导价放开了,但要求越来越低价的药品招标还在,并且还多了国家和地方层面推动的谈判制度,可能各地市还要执行与销售增量没有多大关系、却又要大幅度降价的带量采购。这些政策下来之后,医保的钱可能出少了,医院的该要的钱没有减少,患者买药便宜了,是谁在买单?
药价放开,跟你有多大关系?
发改委放开最高零售指导价,是否就意味着药品价格放开?
实际上,价格是否真正放开对企业而言并没有太多的意义,重点在于放开之后,随后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能否随之而市场化?而目前来看,这个问题显然还没有官方的答复。但各地执行中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
首先,本次文件已经明确了要执行分类招标,当前的药品招标中,比如此前的安徽、福建或者其他正在执行的省份,限价等措施仍旧是重中之重,这是否是完全的市场化?
其次,按照国务院和个地方的思路,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谈判体系必须要建立起来,针对专利药、独家品种等的价格谈判的执行,是谈还是判?不好说。
最后,全国各地都在试行带量采购,其中蚌埠的带量采购引来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必须降价到一定幅度,否则就永远不得在当地市场销售药品的要求之下,这种带量采购离国家要求的市场化是不是有些远?
实际上,在国家层面推动简政放权之下,目前药品采购一个重要特点是各地自行探索,而药品采购必然面对的是药品采购价格的确定,这意味着无论药品价格管理在国家层面如何调整变动,只要医院采购药品的过程没有变化,或者增加如带量采购等流程,而没有给出国家层面强制的实施细则,最终政策的负面效果或许都可能由药企买单。
市场竞争更激烈了
《医药经济报》近日一项关于药品价格政策的调查中显示,被访问的企业人士中,认为最高零售指导价是决定未来企业发展最重要因素的仅有不到7%,其余超过90%认为医院采购价格和中标价格才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除了部分OTC药品之外,中国药品购销价格实际上早就远低于原来发改委所制定的最高零售指导价。
正如北京某药企政府事务负责人对这一政策落地的评价,“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卫计委的招标体系依然是医院用药的价格决定机制。但在药店零售系统,零差率和药占比压缩所间接推动的医药分开的可能性日益增长,导致事实上形成的处方要二元市场。”
而在医院市场,随着带量采购和价格谈判的切入,以及分类采购在各地被各种细化执行之后,实际上,药价放开之后,各类产品的竞争会更为激烈。
药品招标的淘汰率有多残酷,企业人士显然已深有感触。而未来的采购中,要经过谈判、招标和带量采购多个环节,其中谈判和招标主要针对价格,而谈判和带量采购,侧重的是淘汰对手,但这种淘汰,又建立在价格比拼基础上。医院品种的价格,未来会如何走,或许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从另一个维度来看,未来竞争的残酷是没有退路的。”某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分析说,过去可能有些企业由于有独家品种或者竞品少的品种,在招标或谈判中往往有很大的话语权,但是实际上,企业的独家品种是建立在同通用名对比的基础上,如果从科室或疾病用药领域来看,未必就真的足够独家。而我们在一些调研中已经发现,部分地方采购的产品对比正在从过去的单一层面扩展到多维度。如果这样,企业产品面临的可能就不仅仅是同通用名厂家的竞争,而是科室的竞争,这种竞争从以前的科室上量,提前到了招标和采购环节。
“这种做法实际上符合用药逻辑,如果执行,对市场的影响会足够深远。”该副会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