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全国降价潮中,部队医院也未成为药企的避难地。
近日,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发布《关于对中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三)》,依据监测到最低价格,调整了167个品规的价格。从文件的标题来看,这已经是第三个关于价格调整的通知。
价格随时依据全国最低价调整
此前,在2015年2月10日,依据2014年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联动报价,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调整了12个品规药品的价格。但是在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的官方网站,并未找到标号为1的相关通知。
在4月9日的通知中,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称,根据《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文件》关于“中选价格高于某地区最新中标价或顺加作价原则时,中选企业须将最新中标价报全军药材供应保障中心,及时调整当地交易价格,中选企业应承担最新中选价执行后已配送的药品因价格调整对买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价格调整要求。
近期,我们组织对部分医院上报的产品进行了核对,经审核,拟对涉及低于2012年全军药品集中采购和2009年驻京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中标产品的167个品规按照医院上报的最新低价调整,现需企业对于涉及的产品品规按照要求进行中选价格调整。
如对拟调整产品存有疑义,请于2015年4月15日17:00前将加盖企业红章的书面情况说明现场递交至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同时,其他省市如有低于2012年全军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的产品,请企业一并上报并确认。
据了解,这167个品规的药品的价格是全国药品最低价且有一定幅度的让利。从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发布的通知来看,全军医院用药的药品价格也是实时联动,一旦发现最低价就会更新。
不应标就失去军队市场
此外,如果药企放弃价格,不按照供货价就按照不供货处理,进入黑名单。对于药企来说,这意味着彻底失去部队医院的市场。
在《关于公示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不供货生产企业及其品种的通知(二)》中,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详细列出了对于不供货品种的处罚措施:
1.由于生产企业进行新版GMP认证,生产车间改造或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等原因无法正常供货的,生产企业需书面明确GMP认证截止时间,认证后能否继续履约,由中心组织专家审定是否保留该品种中选资格。
2.生产企业以原辅材料上涨、原材料短缺、代理商改变、公司整合、产品销量过低、产品工艺改变、生产设备维修等理由不履约,将取消该品种的中选资格并列入违约黑名单(该品种将不得在军队系统采购使用,该企业将在今后军队药品集中采购中扣减商业信誉分,下同)。
3.生产企业未书面回复的,将取消该品种的中选资格并列入违约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