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招标大降价的趋势下,药企应如何才能生存?
我认为,在2015招标降价大趋势下,有两个关键因素将会助力药企获得生存,一个是药品质量,另一个就是学术推广——把药做好,然后让大家都知道你的药好。
谁来决定招标降幅?
以北京为例,北京说要降价“20%-40%”,那么,什么产品是20%?什么产品是40%?那么,什么决定降幅呢?
我认为应该有质量因素在里面。目前在大部分区域的招标或二次议价中,往往都会对外企的原研产品有所照顾,例如普通仿制品种降40%,外企原研要求降20%,外企仿制或首仿降30%。10%是给原研的,10%是给“优质”的。
“优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呢?对仿制药而言标准就是一致性评价。但,业内众所周知的是,目前仿制药进展十分缓慢,并未大规模开展。目前国内既然没有一致性评价的最终结果,这个“整体上不如”的依据,就只能是制备工艺和原料,于是很多企业开始争取获得欧美发达国家的GMP认证,或是直接采购进口原料药。
但是,即使取得了一致性评价,或是工艺和原料都到达了国际水准,在专家、医生和患者的心目中,就一定能认可产品的质量吗?还有一个业内众所周知的共识是,专家、医生、患者普遍认为原研药的质量更高。
通过了欧盟、美国FDA认证,为何还不认可质量?
为何会有这种差距?我认为主要是背后的学术推广在起作用。
提高产品质量之后,药企应致力于学术推广,让专家、医生和患者认可产品的质量和疗效。但是,并不是说,你给专家说自己的产品质量好,专家就会信的。专家的观点会受到医生的影响,医生的观点会受到患者的影响,而且专家自己也是医生和患者。
很多企业在宣传自己时,都喜欢用“第一”、“领先者”、“领导者”之类的词汇,这时我往往以开玩笑的方式建议说:真正的“领导者”不用给自己贴标签,他们往往做的都是领导者做的事情,用行动让专家、医生和患者给自己定位。
同理,如果你想让公众认可你的质量,你就做一个拥有优质产品的企业,所应该做的事情——合规、合理、合情的学术推广。让大家都能直接、间接感受到产品的疗效,而不是通过带金,让医生去处方。
对于医生处方背后的驱动,不只有利益,我们每个人都非常清晰地观察到,医生有相当一部分处方与利益无关。
确实有这样的医生,给自己的亲戚家人用一种药,同样的疾病,却给其他患者开另外一种药,但是我相信(或者说这样希望),这样的医生是少数。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说,即使这样的医生也不少,我们是否也不应该去迎合他们的利益需求呢?
同时,我们也希望北京设计招投标方案时,也能像上海一样更多关注质量标准,这对医药企业有正面引导作用。如果像湖南、安徽一样只考虑价格,挤掉的不仅仅是灰色利益链,还有提高药品质量的动力。